云南:提升农村残疾人生活质量亟需多点发力

时间:2024-05-10 15:00: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频 点击:153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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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残疾人福祉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补齐民生短板,扶残助残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但着眼当下,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仍然突出,如何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进一步提升农村残疾人生活质量成为我们“赶考”路上的一道必答题。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农村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之所以难,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一户多残供养困难。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总人口24000人,持证残疾人716名,残疾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9%,“一户多残”户24户,在一户多残家庭户中,以老养残、一名正常人供养、照护多名残疾人状况普遍存在。如三街镇力戈村委会杨某某户,家庭人口5人,其中母亲为言语二级残疾,妻子为精神二级残疾,长女为智力四级残疾,长子念初中,家中3名残疾人仅靠杨某某1人供养,家庭生活困难重重,主要靠低保等政府救助维持生活。再如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三街村委会陈某某户,家庭人口6人,陈某某夫妇已超60岁,有3名子女,长女42岁,为肢体一级残疾,长子40岁,为精神二级残疾,次子常年在外,陈某某夫妇除要赡养80多岁的老父亲外,还要供养、照护2名残疾子女,属以老养残典型。在一户多残家庭户的救助上,政府虽在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和帮扶,但也仅能保障其能正常生活,劳动力缺乏,残疾人照护困难等原因使得一户多残户摆脱困境、谋得柳暗花明变得困难重重。

二是康复服务供给不足。残疾人的残疾类型分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六种。在康复服务方面,听力残疾人可根据省、州、市分配的名额数量适配助听器,2018年至2021年,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共为16名听力残疾人申请适配了助听器,适配人数仅占听力残疾人数的35.5%;针对占残疾人比例最大的肢体残疾人,可享受到的康复服务也是寥寥无几,自2020年市级分配了41件拐杖、轮椅、坐便器等辅具后,2021年、2022年,乡镇均未分配到残疾人辅器具,且因辅具数量较少,辅具类型单一落后,配发的辅具远无法满足当前残疾人的出行、康复需求,自2020年至今,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享受到辅具配发的肢体残疾人占肢体残疾人总数的10%不到;精神残疾人可享受的普惠性康复服务也仅有免费领取治疗药品和监护人的“以奖代补”,2022年云南省楚雄市三街镇精神病人监护人享受“以奖代补”86人,占精神残疾人总数的68.8%;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需监护人24小时陪护,大多数家庭无法投入人力,加上康复机构少,几乎没有可选择性,导致绝大多数家庭不愿进行康复治疗,目前三街镇仅有1名儿童接受康复治疗。2022年,按照分配到的名额,三街镇实施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8户,享受到该项服务的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1%,实施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户,实施率占残疾人总数的0.02%。服务类型单一、数量少、政府补助不足是当前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最大短板。

三是收入来源结构单一。近年来,三街镇党委、政府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创造性的成就,但残疾人户基础薄弱、劳动力欠缺,在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等方面处于劣势。三街镇有持证精神残疾人125名,有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59名,由于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性,使其必须有监护人看护、照料、进行生活护理,这也使得这284个家庭必须有人照护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中的老人和孩子无法负担照护残疾人的责任,青壮年自然责无旁贷,这也导致了残疾人家庭转移就业和发展产业十分困难,绝大多数残疾人家庭的收入仅靠种、养殖。在三街镇716名残疾人中,纳入低保151名,纳入特困供养52名,靠政府救助保障正常生活的残疾人占比28%。生活的困境,收入结构的单一,使得农村残疾人家庭难以靠自身获得发展。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残疾人朋友是阅卷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看清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听清残疾人的新诉求,盘清阻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拦路虎”,理清思路,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提升农村残疾人生活质量已是迫在眉睫。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三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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