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2 12:03:1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蒲惇坚 点击:6889次
“发酵豆粨、根果多微生物菌剂、矿源黄腐酸钾……”这一个个拗口的农业专业术语,涉及一宗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查明案件事实,在前往季家村的路上,南通通州法院十总法庭负责人管中一遍遍熟悉这些陌生的名词。
法官在田间地头勘察涉农纠纷
2020年,张某与王某签订土地转租合同。如今,村委会要收回该块土地,张某要求王某支付剩余的租金。但王某提出异议,其在租用土地后发现该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小青菜,且地块周边有虾塘,对土质有极大的不利影响,为此自己投入了十万余元购买有机肥用于土地治理。加之原先张某提供的大棚也有漏水漏风等情况,综合考量应从租金中扣除一部分。
而张某则认为王某购买的肥料并不是用于改善土地,而是正常的种植所需肥料。二人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诉至法院。
为查清案件事实,管中携法官助理黄磊来到该村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附近种植户打听案涉土地及化肥具体情况。实地查看了蔬菜大棚、虾塘,并就虾塘的经营、废水影响等向张某、王某细细询问。
眼见二人各执一词,情绪又激动起来,管中忙开导王某,目前冬菜正是上市的好时候,与其为了两千多元费时费力,不如快速化解矛盾。通过“背对背”的调解,两人对立的情绪缓和许多,一致答应考虑化解方案。(陈佳敏 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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